《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事指南
发布:2015-05-07 19: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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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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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
办理对象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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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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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现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以生育为目的异地居地、可能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龄人员。 |
申办材料 |
1寸近照、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社会抚养费处罚票据 |
办理程序 |
1、个人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 |
办理时限 | 当 日 |
收费标准 |
无 |
承办机构 |
乡(镇、街办)计生办 |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
乡(镇、街办)计生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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