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三月坪街道办,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肖书华同志任县政府办副主任;
吴光明同志任县工信局副局长(正科);
陈扬明同志任县工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市场监管局烟阁分局局长职务;
刘章发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正科);
贺妮娟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赖芳清同志任县司法局禾川司法所所长;
吴吉华同志任县司法局在中司法所所长;
马荣华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正科);
贺国庆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工信局副局长职务;
罗志亮同志任县住建局副局长(正科);
肖景中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正科);
贺小哲同志任县文广新旅局副局长(正科);
段明华同志任县卫健委副主任(正科);
段万怡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张小芳同志任县医保局副局长(正科);
赵春来、周志红同志任三月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郭发龙同志任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八级职员,免去其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罗小强同志任县应急救援保障中心主任;
刘义华同志任县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八级职员,县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兼),免去其县应急救援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刘云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龙生同志的县发改委副主任职务;
免去魏耀华、李晓山同志的县教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瑜斌、陈奇华同志的县工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志平同志的县森林公安局局长、督察长职务;
免去周定西同志的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段苏东同志的县公安局怀忠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龙柱桂同志的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贺振飞同志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晓华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敏华同志的县文广新旅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东平、贺国亮同志的县卫健委副主任职务;
免去郭里刚同志的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彭伟同志的县市场监管局龙源口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贺秀国同志的县供销社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小玲同志的县医药公司经理职务;
免去龙小燕同志的县物资公司经理职务。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