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国土资告字[2011]25号
经永新县人民政府批准,永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整体挂牌方式出让城西片区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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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2011-14号 |
宗地出让面积 |
41030(折61.55亩) |
宗地坐落 |
三湾路与建设西路交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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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
商业40
住宅70 |
容积率 |
≤2.6 |
建筑密度(%)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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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40米 |
土地用途 |
商业、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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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
2000万元 |
起始价 |
190万元/亩(设底价) |
加价幅度 |
1万元/亩或其整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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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
时间 |
2012年2 月 1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2年 2月 10日16时00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另:凡参加该地块挂牌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出让人提交当地检察机关出具近五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设有底价。
四、建设要求:中标人必须在该地块配建一所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幼儿园。
五、挂牌成交后60日内交清该幅地块的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不含税费。中标人除缴纳成交价款外,还应缴纳以下税费:(1)按成交价款的4%缴纳契税;(2)按赣发改商价字[2005]1071号文件标准缴纳出让服务费;(3)按出让服务费的30%缴纳招投标综合服务费;(4)公证费2000元。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月13日至2012年1月31日(含节假日)到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可于2012年1月16日至2012年 1月 31日 (含节假日)到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 1月 31日16时00分(交纳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帐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月31日16时30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挂牌时间为:2012年2月1日08时00分至2012年2月10日16时00分。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永新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刘先生 颜女士
联系电话:7728924 7716610
开户单位: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永新县支行
银行帐号:1509216629024944872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