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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永新县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1-12-23 09:45] 点击次数:[] 新闻作者:[] 新闻来源:[]

 

为了加强对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维护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住房的维修和正常使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增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县房地产管理局拟出的《永新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111231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信函形式反馈至。永新县政府法制办或永新县房产管理局办公室。

通信地址:永新县政府法制办 永新县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

电子信箱:yxfzb01@163.com     chengcheng0522@126.com

附件:《永新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永新县政府法制办 永新县房地产管理局

 

                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主办单位:永新县人民政府主办 永新县政府办公室、永新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796-7717202 Email:jayx@jian.gov.cn
备案证编号:赣B2-20050490号  技术支持:永新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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